
交通运输是防控动物疫病十分重要的环节,违反规定运输动物或动物产品奇点财富,不仅会加速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危害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而且还会对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帮助出入广州以及在广州市内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避免重大经济损失,防范重大法律风险,去年,广州市及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已向广大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发布了《广州市畜禽运输单位和个人责任告知书》,重点划出了必须警惕的若干法律红线。今天,我们结合告知书的内容,每个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和个人都应该看看,避免吃大亏后追悔莫及。
特别提醒
违反以下相关规定,可能让你承担刑事责任!
最高处罚
货值30倍罚款!
终身禁业!
刑事责任!
一、疫情传播责任
造成人畜共患传染病传播、流行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违反规定运输动物或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检疫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或疑似染疫的
(五)病死或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将被处货值金额30倍罚款、相关责任人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活动;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从事经营等活动,并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按规定备案、保存托运信息或随意处理病死动物奇点财富
(一)未经备案从事动物运输
(二)未保存行程路线和托运信息
(三)未按照规定处理或者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
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
四、妨碍有关部门监管
(一)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未报告或者未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
(二)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有关的资料
(三)拒绝或者阻碍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四)拒绝或者阻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评估
(五)拒绝或者阻碍官方兽医依法履行职责
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
五、运输工具要求
(一)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关于动物防疫要求规定
(二)对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或者被染疫动物、动物产品污染的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未按照规定处置
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同时,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依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违规跨省运输
(一)经道路输入本省、过境本省的动物,未经指定通道检查站查验
(二)不能提供铁路、航空等运输凭证奇点财富
最高可处5万元罚款。
七、未按规定落地报告或按时运输
(一)运输用于继续饲养或者屠宰的畜禽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二)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
(三)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规定时间运达
(四)实际运输的数量少于动物检疫证明载明数量且无正当理由的
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八、散播动物疫情信息
擅自通过任何途径传播、散布涉动物疫情有关信息
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
九、运载工具不消毒
未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按照规定及时清洗消毒
最高可处5千元罚款。
十、运输无证动物及其产品
(一)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
(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
对承运人最高可处运输费用10倍罚款。
十一、疫区调运
将禁止或者限制调运的特定动物、动物产品由动物疫病高风险区调入低风险区
没收运输费用、违法运输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并最高处运输费用5倍罚款。
专业从事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集单位和个人运输要求:
●务必配备专用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须向承运人所在地县级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时应当通过农业农村部指定的信息系统提交车辆所有权人的营业执照、运输车辆行驶证、运输车辆照片。
从事畜禽运输小贴士:
从事畜禽运输不是“多拉快跑”,是“责任必达”!
从事畜禽运输“三部曲:
启运前——查疫区、办检疫、领证明;
路途中——GPS不断线、防疫不缺位;
到达后——三日内向启运地报告。
任何“偷步”和“小疏忽”都是引爆点,守牢底线,才能守住钱包、自由和行业未来!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在此温馨提醒广大从事畜禽运输的单位及个人: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也请积极转发给同行朋友,为你好,也是为他好,车轮滚滚,财(才)源滚滚!
来源:广州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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